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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的进展及思考

来源:网络收集 作者: 时间:2009-08-03 点击:

在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之后,张海超终于看到了光明:

2009726,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再次组织省、市专家对张海超职业病问题进行了会诊,明确诊断为“尘肺病Ⅲ期”。

2009728,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光春对当日《河南日报》刊发的《专家确诊张海超患尘肺病》一文作出重要批示,严肃表示:如此草菅人命、如此损害河南形象的事,法不容,理不容,情不容。对视职工人身安全于不顾的企业必须查处,对病人极端不负责任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必须查处,对严重失责渎职的党政负责人必须查处,对农民工张海超造成身体伤害、精神损失的人和事必须查处并予以赔偿,要向社会公告,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对由此暴露出来的在劳动安全保护、职业病防范救治及卫生执法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政府有关部门要深刻反思,引为鉴戒,尽快制定改进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维护群众合理权益!

郑州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厅作出了追责决定,新密市卫生局副局长、卫生防疫站站长、卫生监督所所长耿爱萍被撤职,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所长李磊被停止工作接受调查、副所长李国玉被免职,3名医师被撤销尘肺病诊断资格证书。

评论:在卫生部专家的督导之下,“开胸验肺”事件的主角,河南农民工张海超经专家组复诊,再次被确诊为“尘肺病”。 不知道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会不会仍然以“没有资质”为由,而拒绝认可这份结论?之所以说张海超是“再次被确诊”而非“终于被确诊”,是因为尘肺病鉴定技术要比治疗技术简单得多。此前,张海超已在北京与郑州多家大医院做了鉴定,结论都是“尘肺病”。奈何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就是不认可,而坚持说他是“疑似”病例,弄得张海超不得不决定开胸验肺。即便如此,职业病防治所还是声称开刀的郑州大学附属一院“没有做职业病诊断的资质”,活脱脱一副垄断大佬的嘴脸。在随便一个砖头都能砸中一个专家的中国,一个普通工人的职业病鉴定竟然要闹到开胸验肺、卫生部督导、专家组调查的地步,这真是黑色幽默。

据说,全国尘肺病患者保守估计已超过60万人,尘肺病属于典型的职业病,假如每个病人在申请鉴定时都像张海超这样受“重视”,我们所有的卫生专家干脆别再研究其他课题,仅对付尘肺病鉴定就够忙活的了。现实中当然不会有那么多人像张海超那样声张权利,因为他们中的很多人仅在鉴定程序面前就打了退堂鼓。“开胸验肺事件”仅仅是个意外。偶然性正是“开胸验肺事件”的看点所在。如果张海超没有选择开胸,这个事儿终究成不了新闻;如果不是媒体持续关注,政府与专家想必也不会为一个农民工特事特办。可见一个农民工的“开胸验肺”不过是一次“幸运”的自保罢了。

这场悲壮的“开胸验肺”,应该说有了一个还算理想的结果,张海超终于要到了一个“说法”。郑州市政府也要求市监察局对涉及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展开全面调查。首先组织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组织人员对张海超及其工友以及从事粉尘作业的人员进行排查登记,并进行健康体检,建立诊疗救治绿色通道。郑州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职业卫生监督专项检查,争取在8月底前,完成对粉尘、有毒化学品等行业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

在这次事件中,《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成为众矢之的,种种迹象表明,张海超之所以“开胸验肺”,正是源于我们对制度没有进行很好的“开胸验肺”。现实已经证明并将进一步证明,修改法律与卫生部规章中的不合理部分,才是让更多张海超声张权利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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